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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沥青混凝土对材料的要求(二)

2009-7-3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4.高等级道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或磨耗层)的粗骨料的磨光值PSV应不少于36~42(雨量气候分区中干旱区-潮湿区),以满足沥青路面耐磨的要求。

  5.粗骨料与沥青的黏附性应有较大值,如高等级道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黏附性(水煮法)在半干区、湿润区应不小于4级,在潮湿区应不小于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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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细骨料

  1.细骨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宜采用天然砂,河砂、海砂中的粗、中砂,机制砂,石屑,其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细骨料应具有较大的表观相对密度、砂当量,较小的含泥量。如高等级道路面层中细骨料的表观相对密度为不小于2.5和砂当量不小于60%,含泥量为不大于3%。

  四、填料

  1.填料应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且应洁净、干燥,不含泥土成分,外观五团粒结块。

  2.矿粉应具有较大的表观密度,如适用于高等级道路的矿粉表观密度不小于2.5t/m3.应具有较小的含水量乒1%、亲水系数<1,塑性指数<4.

  3.矿粉应具有合理的粒度范围,用于高等级道路的矿粉通过o.075mm筛孔的含量应为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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