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R≥Rc,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若R
总投资利润率(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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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回收期也称返本期,是反映投资回收能力 的重要指标,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Pt=(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 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若Pt≤Pe,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若Pt>Pe,则方案是不可行的。
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把投资项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按基准收益率折成现值之后,再来推算投资回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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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R′t≤Pe(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若R′t
一般情况下,R′t≤n,则必有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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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借款偿还期,是指根据财税规定及投资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以可作为偿还贷款的项目收益来偿还项目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它是反映项目借款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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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借款偿还期指标适用于那些不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限,且按最大偿还能力计算还本付息的项目;它不适用于那些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斯 项目。对于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的项目,应采用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分析项目的偿债能力。
12、利息备付率可以分年计算,也可以按整个借款期计算。但分年的利息备付率更能反映偿债能力。
13、利息备付率从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利息的能力,它表示使用项目税息前利润偿付利息的保证倍率。对于正常经营的项目,利息备付率应当大于2.否则,表示项目的付息能力保障程度不足。尤其是当利息备付率低于1时,表示项目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利息,偿债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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