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均由全体股东组成.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