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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了解工程建设领域常见保险种类(三)

2009-5-1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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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个人所得税的税基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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