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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三)(三)

2009-6-1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56.p43、(3)1)第三个黑点:附带投保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这些项目一般不在安装合同以内,但可在安装险内附带投保;如果土木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总价的20%,整个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介于20%和50%之间,若超过50%,整个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

  57.p44、(2)2)劳动内容合法,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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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8.p45、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0.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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