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根据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 )是正确的?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的解释,该费用包括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乙在实施无因管理过程中,无过错地致甲的面部受伤,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正确的选项为D.
5.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l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的解释,退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正确的选项为C.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取的3000元利润,应当予以收缴。
6.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 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