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五)2011年6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90元。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考区(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考生自行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七、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
八、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5505211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