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职称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商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3月1日至3月26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办法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遵守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3月23日至26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
(5)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交验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6)增加执业专业考试的,还需交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非首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3月23日至26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