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上海市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建设网(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上海市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持有者),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二、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6月26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0年6月27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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