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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09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7.17日-8.17日

2009-6-22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本钢、中省直驻溪单位: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有关文件要求,凡参加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

  首次报考人员需从网上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经审批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到市人事局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上述两份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交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处留存。并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处通过网上报名操作系统予以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09年度的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

  市人事局职称处咨询电话:2808629.

  市人才中心考试处咨询电话:2896813.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辽人考[2009]18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九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09]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和铁岭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7日-8月17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

  (2)往年考生(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有档案号的续考人员,下同)参加2009年度考试,在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都没有变化时,填报信息时选择“老考生报考”,否则选择“首次报考”。

  (3)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

  2、办理免试科目审批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8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照片审核

  (1)往年考生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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