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天津市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建筑[2007]589号)的规定,经审核,闫学俊等18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090615闫学俊等187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