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场设置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8年4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26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3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5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要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