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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沉井施工技术要求(二)

2009-5-1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二)铺设垫木

  四、沉井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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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准备工作

  当沉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大形沉井达到100%、小形沉井达到70%时,方能进行拆除承垫木工作,抽出刃脚下的垫木应分区、分组、依次、对称、同步进行。

  开始阶段宜缓慢进行,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回填夯实,力求尽量改变最后阶段下沉快、下沉量大、来不及回填夯实以致压断垫木的现象。抽垫至最后阶段时,应全力以赴,一鼓作气地尽快将剩余垫木全部抽出,使沉井刃脚平稳均匀的落入土层。

  (二)下沉方法

  一般采用三种:人工或风动工具挖土法、抓斗挖土法、水枪冲土法。

  (三)排水开挖下沉

  在稳定土层,渗水量不大时(每平方米渗水量小于1立方米/小时),可采用排水开挖下沉。

  1、 一般土层

  2、 比较坚硬土层

  (四)不排水开挖下沉

  1、基本要求

  2、抓斗挖土下沉

  3、水枪冲土下沉

  (五)沉井辅助措施

  1、射水下沉

  2、泥浆润滑下沉

  3、压重下沉

  4、空气幕下沉

  五、沉井封底

  经过观测在8h内累计下沉量不大于10mm或沉降率在允许范围内,沉井下沉已稳定时,即可进行沉井封底。

  沉井封底可分为排水封底和不排水封底。

  (一)排水封底

  (二)不排水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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