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
●工程量清单、报价单及预算书。
●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②施工文件
施工过程中得到工程师确认的各种记录,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
●工程进度表。
●周施工计划和日施工记录(包括工地交接记录)。
●双方确认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承包方提出的各类施工备忘录。
●来往函件。
●工程师签认的各种检查和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影像记录资料。
●各类财务单据,包括材料、设备、进场、劳务等凭证和报表。
●其他资料,如气候、市场行情。
●③证据
证据可用作证明对方责任和自身权利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文字记载,如合同文本、账册、欠据、收据、函件及法律文件等。
●物证。
●人证:了解真相的人的证词或陈述。
●音像材料。
●被告供述或有关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由专业人员对案件所作书面鉴定报告。
●勘察检验记录: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案件现场、物件所作勘察试验及检查的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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