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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管道(二)

2009-6-4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在确定管道位置时,应与随桥敷设的其他可燃的管道保持一定间距;

  ●管道应设置必要的补偿和减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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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河架空的燃气管道向下弯曲时,向下弯曲部分与水平管夹角宜采用450形式;

  ●对管道应做较高等级的防腐保护。

  对于采用阴极保护的埋地钢管与随桥管道之间应设置绝缘装置。

  8)燃气管道穿越河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

  ②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Om,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③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

  ④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⑤燃气管道对接安装引起的误差不得大于30,否则应设置弯管。

  例:高压和中压A燃气管道,应采用()

  A钢管

  B钢管或机械接口铸铁管

  C聚乙稀管材

  D普通塑料管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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