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Z101064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1.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例题: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A.工程监理单位
B.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C.监理的内容
D.监理的权限
E.监理的范围
答案:ACD.
2.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3.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5.旁站监理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6.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7.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