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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技术能力(二)

2009-7-2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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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建造师执业专业划分

  一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lO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活动,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的人。在我国,公民是社会中具有我国国籍的一切成员,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儿童。自然人则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各国的法律一般对自然人都没有条件限制。

  自然人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也可以成为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施工企业工作人员(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等)同企业签订劳动

  合同时,即成为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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