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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港口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009-6-1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港口工程  沿海码头工程  吨级  ≥30000  10000~30000  <10000    
内河码头工程  吨级  ≥5000  3000~5000  <3000    
防波堤     水深≥5米,600米以上  5>水深≥3米,300米以上  水深<3米,300米以下    
围堤护岸工程  米  ≥1000  500~1000  <500    
港区堆场工程  万平方米  度  10~15  <10    
2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船坞  船舶吨位  ≥50000  10000~50000  <10000    
船台、滑道  船体重量(吨)  ≥5000  1000~5000  <1000    
3  通航建筑工程  航电枢纽  通航吨级  ≥1000  300~1000  <300    
船闸  通航吨级  ≥1000  300~1000  <300    
升船机  通航吨级  ≥300  50~300  <50    
4  航道工程  沿海航道工程  通航吨级  ≥50000  20000~50000  <20000    
内河航道工程  通航吨级  ≥1000  300~1000  <300    
疏浚工程  万立方米  ≥500  100~500  <100    
吹填造地工程  万立方米  ≥400  100~400  <100    
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万立方米  ≥3  1~3  <1    
5  单项工程合同额  沿海  万元  ≥10000  2000~10000  <2000    
内河  万元  ≥5000  1000~5000  <1000    

  注: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1、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化学品、油、气等危险品码头工程无论规模大小,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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