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黄朝江等17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黄朝江等17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7 人 ) | ||||||
黄朝江 | 左天臣 | 赵体伟 | 李玉生 | 李剑寒 | 陈志华 | 何太保 |
刘勇华 | 栾 杰 | 仲成业 | 杨 军 | 李祖平 | 梁爱云 | 王继瑞 |
陈 枫 | 吴建芳 | 张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