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9月22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9月23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19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广西人事考试院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⑴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⑵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⑶报考“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2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2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36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专业知识考试费60元/科,综合知识考试费41元/科。
4.发票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⑵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8月12日-9月21日上班时间办理;(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凡超过领取日期不领取发票者,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