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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3日-30日(二)

2011-6-26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此外,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2862409、3457905.)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及现场缴费

  我市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4日至5日。各主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先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城乡建委窗口(联系电话:0561-3111004)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601,地址:市淮海路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可于9月19日至9月25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教材和培训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工作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七、考试费用

  根据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1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按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考务费按客观题科目6元、专业科目每科25元的标准收取。客观题科目每科计收66元,专业科目每科计收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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