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它有关事项
㈠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1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㈡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为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时要认真阅读试卷(专用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㈢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类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类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㈣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科目代码及名称对照表。doc
附件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对照表。doc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