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6月12日。
缴费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6月13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9月22日(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25日。
9月24日
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9:00-12:00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