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管理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电话:87116422、87145993);需购书的有关人员可在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或各地人事部门接受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订购。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门类多,考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人事)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5月11日至13日到当地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监督电话:0571-88396651
传 真:0571-88396652
××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一O年五月 日
温馨提示:
1、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和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9月12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