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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2日(二)

2010-4-21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办法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8日至5月12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5月11日至13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87145993)接受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考生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相同级别和专业)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8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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