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函[2007]101号)的要求,经审核,蔡忠明等5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企业更名)申请条件,蔡林君等1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企业更名)申请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补证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报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到小木桥路683号1楼受理大厅的领证(章)处,办理领取证、章手续(印章工本费35元/枚)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附件:1、蔡忠明等54人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2、蔡林君等15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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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