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9年9月4日 .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考条件(一)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34. 一级建造师 | 4. 考四科 | 02 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 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 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 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34. 一级建造师 | 2. 考二科 | 02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附件2-2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79.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 1. 增报专业 | 02公路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03铁路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民航机场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矿业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机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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