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事局文件
胶人培字[2009]34号
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事代理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5月22日至6月5日登录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5、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6月8日至9日到胶州市城建局招标办(人民广场)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联系人:刘云锁、肖彦萍,联系电话:87202966.
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汇总表、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07年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要求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