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建管[2009]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的要求,经审核,林玉娟等5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干宝荣等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刘时君等1人符合注销注册申请条件,准予注销。
变更人员领取证章的有关事宜,近期将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上另行公布。
附件:
1、林玉娟等53名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2、干宝荣等7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3、刘时君等1名一级(含一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人员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