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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09年4月13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开始领取

2009-5-8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关于领取经济、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经济专业中、初级;卫生护理初级士;注册安全工程师;翻译;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审计师;出版专业中、初级;企业法律顾问;勘察设计;造价工程师;外销员;土地登记代理人;城市规划师等14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现开始发放,将领取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级建造师免费课件

  一、领取时间:2009年4月13日开始。

  二、领取地点:沈阳市人才市场11楼1105室。

  三、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携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沈阳人事编制网www.syrsw.gov.cn“下载中心”下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携带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4、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沈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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