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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辅导资料:专利权、商标权

2012-6-28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专利权:指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商标权:企业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标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权包括独占使用权和禁止使用权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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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两个方面。

  土地使用权: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是指未经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但为发明人所垄断,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如设计图纸、资料、数据、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管理制度和方法等。

  特许权: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是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商誉: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服务质量高,或由于信誉卓著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管理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行业的经验,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施工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体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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