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市开发工业区供热管网配套工程项目B标段招标,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买到招标文件,根据文件的要求,报价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招标文件只提供了部分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施工措施费部分没有任何项目。某公司在投标时,对报价部分采用了下列计算方法,工程量的计算直接采用招标清单数量,价格使用某市定额站的信息价格和估算价,组价完成后,并按甲方要求同技术标按规定封装,并在规定时间报送到招标单位。
2.问题
(1)投标单位完全采用清单工程数量和定额站的信息价格,是否合理?
(2)清单报价是否还应计算施工措施费用?
3.分析与答案
(1)不合理。
(2)应该计算
(案例1K420010-2)
1.背景
某公司拟投标某市政工程,该工程技术要求较高,而该公司在这类工程的施工中有丰富的业绩和较高的声望。
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在购买标书后,对报价部分采用了如下计算方法,工程量直接使用清单数量,价格使用某定额站的信息价格。由于措施项目一览表内容只列了项目,没有给出工程量,没有依据无法报价,所以这部分内容未予报价。全部组价后,投标方未做任何调整。按规定时间送招标单位。快到投标截止时,投标单位发现有一个竞争对手的实力与本公司相当,而本公司的标价极可能高于对方。
2.问题
(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该公司的实力,本工程应如何报价?
(2)承包商直接使用清单工程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价格使用某定额站的信息价格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还需参考哪些内容?
(4)承包商对措施项目的处理对吗?如不对应如何处理?
(5)评价全部组价后,投标方未做任何调整的做法。
(6)针对快到投标截止发生的情况承包商应采取什么策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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