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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

2009-7-3  作者:  来自于:网络转载

  1K412022掌握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

  一、钻孔灌注桩施工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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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前应具备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具备所用各种原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等措施。

  3,灌注桩施工应有齐全、有效的施工纪录。

  二、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要点

  (一)施工平台

  1.除在旱地施工外,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机具大小而定。岛的高度应高出最高施工水位0.5~1.0m.

  2.场地为深水时,可采用固定式平台或浮式平台。平台须稳固牢靠,能承受施工时的静载和动载。

  3.水中施工平台应防止船只碰撞,应在平台首尾设置警示灯等标志以及救生器材,以保人身安全。

  (二)护筒设置

  1.护筒一般由钢板加工而成,其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

  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倾斜不大于1%。

  3.旱地或筑岛平台处护筒可用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黏质土必须分层夯实。

  4.水域护筒设置,应严格注意平面位置,竖向倾斜和两节护筒的连接质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连接处要牢固、耐压、不漏水。

  5.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当孔内有承压水时,护筒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当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的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则应做试桩,鉴定此处做钻孔灌注桩的可行性。当处于潮水影响区,护筒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取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护筒埋设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为2.0~4.0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冲刷影响时,应深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少于1.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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